按照《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发展的意见》(濉政〔2017〕34号)精神,现启动2018、2019年度促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兑现工作。经企业和镇(园区)申报,县财政局、市场局、发改委、经信局、科技局审核,现将拟兑现奖励类项目予以公示。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,请于2020年8月28日前书面实名向濉溪县经信局提出。
联 系 人:朱 莉
监督电话:
2018、2019年度促进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奖励类项目汇总表.xls
濉溪县经济和信息化局
2020年8月19日
文章来源:《新型工业化》 网址: http://www.xxgyhzz.cn/zonghexinwen/2020/0819/449.html